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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企业向无收入的人放贷是否有责任
2023-11-04 08:51:49 责编:小OO
文档


律师分析:

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营业执照等工商资料、省金融办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证信中心的机构信用代码证书等材料均能证实,小额贷款公司系依法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其他金融机构,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在法律和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员工,属于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贷款审批职责,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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