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以下的几种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如果母亲不能亲自去办理的,就需要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还需要孩子父母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新生儿成长后办理户籍登记和将来办理身份证,都必须向户籍部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和 法律部落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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