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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田征收补偿标准2020
2023-11-05 23:06:43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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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农田征收补偿标准调整后,将单价上限由原来的每亩45万元降至29万元,但同时提高了补偿比例。

根据《浙江省关于调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的通知》文件,2020年起浙江省实施新的农田征收补偿标准。具体来说,将单价上限由原来的每亩45万元降至29万元,但同时提高了补偿比例,最高可达到240%。根据规定,征收农田的补偿标准是按照“面积×单价×补偿比例”的公式计算的。其中,单价不得超过省规定的上限,补偿比例为160%至240%,根据被征收农田的种类、用途、地理位置等因素而定。此外,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愿退出或解散等,还有相应的补偿标准和程序。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浙江农田征收补偿标准有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具体操作中可能还会存在一些争议和纠纷。如何正确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如果农民对征收补偿标准产生异议或不满意,应该如何维权?农民对征收补偿标准不满意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提出异议或申诉。首先,可以向当地征地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要求对补偿标准进行重新评估和调整。其次,可以通过信访、举报等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更高层次的协调和处理。最后,如果仍无法得到满意的结果,也可以向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浙江省2020年新颁布的农田征收补偿标准,将单价上限从每亩45万元降至29万元,并提高了补偿比例。在具体操作中,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征收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同时也要尊重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生产生活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征收制度,依法保障土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土地征收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并保障农民的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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