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诉讼中的免于起诉与不予起诉
2023-11-05 08:37:56 责编:小OO
文档


不起诉和免予起诉是律师编辑中的主题。不起诉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而免予起诉适用于被告人行为已构成犯罪但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况。两者都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决定,不起诉的范围更广,包括情节轻微、追诉时效、特赦、未告诉等情况,而免予起诉仅适用于符合刑法规定的情节。

法律分析

(1)不起诉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免予起诉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在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2)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的适用,需由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斟酌法律上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

不起诉是指人民对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起诉的一种决定。由于免予起诉的取消,对于其适用的对象,则扩充到不起诉中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不起诉决定的适用范围是: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凡是不起诉的案件.应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根据原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免予起诉仅适用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告人:

(1)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犯罪;(2)具有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

结语

不起诉和免予起诉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使用的。不起诉是根据明确的法律规定,而免予起诉则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作出决定。不起诉决定的适用范围包括情节轻微、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特赦免除刑罚、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死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免予起诉适用于构成犯罪但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根据以上规定,不起诉和免予起诉是法律中重要的决定,需要依法正确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