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员工权益如何维护?
2023-11-05 08:36:26 责编:小OO
文档


企业破产后拖欠员工工资的解决办法及破产清算偿还顺序。在破产清算中,首先应优先支付员工工资和医疗费用等,其次是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债务。破产清算的步骤包括组建清算组、接管企业、处理善后事宜、编制财产分配方案、清偿债务等。同时,还需要追究破产责任和办理注销登记,追回非法处分的财产。

法律分析

一、企业破产后拖欠员工的工资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拖欠员工的工资,企业在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应当首先支付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等费用,只有这些费用被清偿完毕之后,才能进行其他费用的清偿。如果不认可的话,要尽快的进行仲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本顺序内的清偿都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利益,之后再对其他债权进行偿还。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继保障职工权利之后应当清偿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也就是普通的货币债务或者其他因租赁等产生的债务。

由此可知,企业职工的权利在企业破产时应当放在首位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

三、企业破产清算步骤

企业破产清算步骤是:

1.企业被人民宣告破产。

2.组建清算组,企业破产清算组由人民主持成立。

3.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在人民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五日内组成,WBR立即接管破产企业的帐册、文书、资料、印章,WBR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4.处理善后事宜。

5.编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清偿债务。

7.报告清算工作。

8.提请终结破产程序。

9.追究破产责任。

10.办理注销登记。人民终结破产程序后,WBR清算组应当向原破产企业登记机关注销其登记,终止其法人地位。

11.追回非法处分的财产。

结语

企业破产后拖欠员工工资,应按照破产清算顺序优先支付。认可后,可及时进行仲裁,保护合法权益。破产清算顺序为: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顺序清偿员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费用,以及应支付的补偿金。其次是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清算步骤包括宣告破产、组建清算组、接管企业、处理善后事宜、编制财产分配方案、清偿债务、报告清算工作、终结破产程序、追究破产责任、办理注销登记、追回非法处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