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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迁入城市医保 法律问题
2023-11-03 04:50:33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分析:

1、把落户申请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等待转入地户籍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2、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3、办理之前最好打电话咨询下当地派出所,需要准备其他资料提前准备。4、单位有集体户口、且通过单位同意迁入的。由单位出具一份同意接收户口证明,带身份证、单位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条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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