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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费计算的方法是什么?
2023-11-01 21:14:39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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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

(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3)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5)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清楚了该如何处理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的问题了呢,其实这个分配问题相对于跟征地方协商补偿费来说,这个倒是简单的多。但是还是要好好处理,别因为这个事产生纠纷上了,谢谢您的浏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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