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3%专用。一般纳税人开的专用的税率是3%,是因为该一般纳税人按照相关规定部分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交纳,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可自行开具专用。除以下情形之外,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均能开具专用:(1)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专用;(2)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税的。
一、固定资产处置税率
固定资产处置税率3%—17%。
情形一:一般纳税人出售2009年1月1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出售时按3%减按2%征收,开具普通。
但是,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并可以开具税率为3%的专用。
情形二:一般纳税人出售2009年1月1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不含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比如(货车);
该固定资产购入时已经抵扣过(包括可以抵扣但自身原因未抵扣的),出售时按17%的税率缴税,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普通或专用。
情形三:一般纳税人出售2013年8月1日前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出售时按3%减按2%征收,开具普通。
但是,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可以放弃减税;
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并可以开具税率为3%的专用。
情形四:一般纳税人出售2013年8月1号后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比如(小汽车),该固定资产购入时已经抵扣过;
(包括可以抵扣但自身原因未抵扣的),出售时按17%的税率缴税,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普通或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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