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的赔偿金额标准:丧葬补助金按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赔;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月工资的一定比例来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过去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来赔。
一、湖南工伤死亡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湖南工伤死亡可以要求以下赔偿: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工亡赔偿标准
职工工伤死亡的情形,其具体赔偿项目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具体标准如下: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因为其个人工资以及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不尽相同的,因此其具体赔偿金额请以实际为准。
三、非法用工伤亡如何赔偿
非法用工伤亡的赔偿:如果被认定为因工死亡的,按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赔偿给职工的近亲属丧葬补助金;每月按职工工资的40%来赔偿给其配偶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他亲属则每人每月赔职工工资30%);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来赔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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