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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对方认证完毕但作废的情况?
2023-10-17 04:51:38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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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认证还能作废吗

原则上已经认证的不允许对方作废。但是实际上有时候在沟通不畅的时候,会出现一方认证一方作废重开的情形。处理办法是,认证方做进项税转出即可。但是不能退给对方,对方作废之后没有作废在手边,对于税务的专项检查需要出具说明。因此这需要购销双方功能协调。

作废的认证有什么后果

按使用管理规定,作废条件包括:销售方开具专用时发现有误,联、抵扣联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可当月即时作废。除此之外,对开出的专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所以购买方已经认证的,按规定不允许作废的。

开错了可以作废吗

开错了可以作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开具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的,必须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

如何认证

一般纳税人收到专用要进行认证,现在普遍的认证方法有去税务局认证、网上认证和网上勾选认证,下面我介绍一下网上认证的过程:首先要准备好待认证的,点击桌面上网上认证图标,进入认证页面将待认证的放入扫面议内,打开页面左上角扫面议选项,出现链接登陆页面,点击确定,即可登陆到税局网络服务器,就可以进行认证了。点击扫描后,机器自动扫描上的信息,认证通过后会有认证通过字样。如果发生认证不通过的现象,则代表两种情况,一种开错,一种扫描时信息扫描错误;第一种要退回重开,第二种点击查询-本地查询,勾选认证未通过,点开信息进行更正,出现认证通过后代表到认证完毕。月末结束后,要打印认证结果清单,留存备查。

作废不见了严重吗?

作废不见了不严重。

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存根联和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已作废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丢失后无需按照规定进行登报声明。

《专用使用规定》第二十条 该内容由 刘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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