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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时间和周期是什么
2023-10-19 19:15:07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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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时间和周期是怎样的

1、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二)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三)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四)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周期第五十三条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三)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二、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准备事项有哪些

1、做好年终盘点工作,对企业的资产及债权进行盘点核对,对清理出来的需报批的财产损失,连同年度内发生的财产损失,及时准备报批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报批。主要包括:因自然灾害、战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存货、交易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的损失;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注意各项目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情形,要充分利用);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不包括转让损失);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因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

2、检查有无应计未计应提未提费用,在12月份及时做出补提补计,做到应提均提、应计均计。检查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情况,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情况,对漏计折旧、漏计摊销的予以补提补计。检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情况,这两项费用是法定的可以按计税工资比例进行税前扣除的费用,是企业的一项权益,应计提。工会经费不缴纳的不用计提。

3、查阅以前年度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资料(最好建立纳税调整台账),查找与本期纳税申报有关系的事项。主要包括:未弥补亏损;纳税调整事项,如未摊销完的开办费、广告费等。

4、对年度账务进行梳理,整理本年度发生的纳税调整事项,做到心中有数。能通过账务处理的,最好在年度结账前进行处理。

5、注意其他税种的“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是对账务一次详细地梳理的过程,其间发现的其他涉税问题也应一并处理。如视同销售漏交的;未按查补缴纳的计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未及时申报的印花税等。税务机关在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会对相关涉税问题一并检查并做出处理。

6、年度中做预缴申报时,在不造成多缴所得税的情况下,需做纳税调整的尽量做纳税调整,虽然不做纳税调整也不构成偷税,但这样做的好处一是能及时记录反映纳税调整事项,二是能及时反映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预缴申报时不能及时做纳税调整的事项,应养成及时记录的习惯。

8、对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主要税务法规,结合最新的此类税法,每年至少要细读一遍。

9、在某些事项的处理上当与主管税务机关理解不一致或税务机关内部人员理解也不一致时,宜采用稳妥、保险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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