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民证的使用管理工作由机关政工部门负责。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人民证制作和发放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发布证件式样和技术标准,制作和发放证件皮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厅、局,铁路、交通、民航、森林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的主管部门制作和发放本辖区或者本系统机关人民证内卡。
法律依据:《机关人民证使用管理规定》第七条 人民证制作、发放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定、发布证件式样和技术标准,组织制作、发放证件皮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和生产建设兵团,铁路、交通、民航、森林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制作、发放本辖区或者本系统机关人民证内卡。机关政工部门负责人民证的使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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