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投资者应当使用实名开立的账户进行交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履行下列职能:
(一)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
(二)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三)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
(四)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
(五)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六)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
(七)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