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中的精神赔偿问题赔偿问题如下:
1、死亡、重伤或者残疾;
2、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
3、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
4、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条件:
1、有损害的事实;
2、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
3、精神损害行为指向的内容必须是特定的,损害行为指向的主体必须是特定的具体的;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5、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
综上所述,精神赔偿解释是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九百九十七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