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N加一补偿是什么意思?
2023-10-24 16:17:46 责编:小OO
文档


劳动法中N加一补偿是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情况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支付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表示劳动者的工作年限,1表示一个月工资。该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的,但如果平均工资高于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按三倍标准支付。

法律分析

一、劳动法中N加一补偿指的是什么

是《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

1、N+1赔偿是指用人单位因为《劳动合同法》第40条情况与劳动者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情况,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进行的经济补偿。

2、N是指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是指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比如说有一个人小王在某单位工作了5年7个月,用人单位因为劳动合同法40条的情况与小王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小王,那么该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小王6+1也就是7个月工资的补偿。

二、n加一赔偿是按底薪赔偿还是税前赔偿

N+1赔偿工资是税前的,N+1赔偿,是指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除了正常支付经济补偿金后,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n加一是基本工资吗

1、N+1是指平均工资。

2、N+1经济补偿的工资,是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的,但平均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N加一补偿是指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的情况下,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制度。其中,N代表劳动者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1代表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这个补偿是按照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的,但如果平均工资高于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补偿金额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需要注意的是,N加一补偿是基于税前工资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劳动者的月工资超过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时,补偿金额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但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