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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3-10-24 05:04:04 责编:小OO
文档


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要点: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起算时间以伤害结果发生的时间为准。错过时效不影响工伤赔偿权利,可向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一、用人单位应当30日内提出申请

根据2011年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职工发生事故受到工伤,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参见本法第17条)。

二、工伤职工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出工伤申请,或者前款规定提起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为1个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为一年,超过这个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不过,本法中还特别规定如果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另外,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起算时间规定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如果工伤事故发生后,伤害结果并未马上发生,而是潜伏一段时间后才实际发生,即伤害结果发生之日与事故发生不一致的特殊情况下,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起算时间则应当以工伤事故伤害结果实际发生的时间为标准。

不过,如果工伤劳动者错过了工伤认定的时效,也只是不再适用工伤认定的行政程序,并不能据此剥夺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如果单位不作出赔偿的话,劳动者有权向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程序中的时间节点是什么?

工伤认定程序中的时间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工伤事故发生后的报告时间节点,即雇主应在工伤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报告;其次是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节点,即受伤员工或其代表应在一定期限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然后是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间节点,即劳动保障部门应在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的一定时间内进行认定;最后是工伤认定结果通知的时间节点,即劳动保障部门应在一定时间内将工伤认定结果通知雇主和受伤员工。这些时间节点的严格遵守对于工伤认定的公正和及时性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合理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是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提出申请。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严格遵守工伤认定程序中的时间节点对于保障工伤认定的公正和及时性至关重要。工伤职工错过时效并不剥夺其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和县级以上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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