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员工在工作受伤,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2023-11-12 15:15:19 责编:小OO
文档


工作受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需在30日内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受伤期间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工作期间受伤公司需申请工伤认定,如不申请,职工可自行申请;根据伤残等级获得不同补偿;无劳动合同可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包括申请、受理、承办和办结环节。

法律分析

一、工作受伤了公司是不是应该承担

工作受伤了公司是应该承担。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在受伤期间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二、工作期间受伤公司不管怎么办

工作期间受伤公司不管的处理如下: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三、工伤鉴定有哪些环节

1.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

2.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承办环节。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

4.办结环节。工伤保险部门就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并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

结语

工作受伤了公司是应该承担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应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伤职工在受伤期间有权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对于工作期间受伤的处理,公司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伤残等级给予相应补偿。如果劳动者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包括申请、受理、承办和办结等环节。工伤保险部门将做出书面决定,并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单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