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2022年白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3-11-07 15:19:39 责编:小OO
文档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为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特结合法侓法规、学校实际,制定了本章程,下面就由本站带大家了解一下“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招生层次:专科

  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新立街道长富社区白平公路50-30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四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白城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1、小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2、音乐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3、学前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4、体育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5、美术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6、现代教育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7、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8、食品智能加工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9、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10、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11、工程造价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1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13、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14、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15、汽车智能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16、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17、智能交通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18、电子商务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19、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20、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21、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22、光伏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23、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24、智能控制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

  25、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

  26、氢能技术应用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

  27、广告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100元;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有关程序

  第六条学院学生资助内容

  学院学生资助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学院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设立了院长奖学金、学院助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金。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认定后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二、三志愿及平行志愿考生。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C、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区)已规定了相关排序办法,则按照该省(市、自治区)的办法执行,如果其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规定排序办法,则按照我校规定的办法执行,即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各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对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白平公路50-34号

  联系电话:0436-3506062

  联系人:张雷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执行。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