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党决定,向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党、目前健在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000元,其中,财政补助3000元,中管党费补助2000元。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是共和国的奠基者,为党的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有关部门要求,要结合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认真做好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
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党。
第二条 中国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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