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一、股东未到位能否起诉
股东出资未到位的,其他股东符合起诉条件的也能依法起诉。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未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其他股东可以向人民起诉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二、公司资本有哪些原则
公司资本原则有:
1、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成立时应在章程中规定的公司资本总额,由发起人认可或募集,否则公司无法成立;
2、资本维持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又称资本充实原则,是指公司在生存过程中应始终保持与其资本相当的财产;
3、资本不变原则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资本总额一旦确定,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证明未缴纳出资可以在哪里看到
证明未缴纳出资可以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中看到。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公司股东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可以直接要求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全额缴纳出资。股东拒绝履行的,公司可以依法向起诉,要求责令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不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股东应当按照期限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的责任。
《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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