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政局国庆期间不上班。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