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工龄赔偿有没有上限?
2023-11-14 15:28:21 责编:小OO
文档


本文介绍了工龄工资的相关知识。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自主决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因此工龄工资的发放是由用人单位自主权决定的。虽然工龄工资数额相对较小,但对员工的激励作用不可忽视。同时,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而最低工资标准则由规定并备案。

法律分析

企业有权自主决定“工龄工资”的发放;这种形式的奖励对员工来说是一种很好的激励,虽然数额相对较小,但对企业的作用和意义不容忽视。现在,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工龄工资的上限。

一、工龄工资有上限吗

劳动法没有工龄工资的规定,具体工资分配方式是用人单位自主权。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用人单位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属于自主权,由用人单位依法自主确定。

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工龄工资的规定,是否实行工龄工资,工龄工资如何确定是用人单位自主权。

《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报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龄工资项标准及发放方式

工龄工资分为一级工龄工资、二级工龄工资、三级工龄工资、四级工龄工资等,根据在公司工作年限,逐年增加级别。

一级工龄工资为100元,二级工龄工资为200元,三级工龄工资为300元,四级工龄工资为400元,以此类推十级工龄工资为1000元,没有限额。

工龄工资和个人工资一起每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

拓展延伸

工龄对部分劳动者的特殊保护

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法律对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长,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这类相对就业能力较低的劳动者,予以了特殊保护。

有些大公司根据员工工龄推出了特殊保护,比如在本公司工作连续满十年,则可以签订终身劳动合同。

工龄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工龄工资制度是社会分配的一种重要的方式,但是有的企业也没有设置该项。工龄工资有上限吗,为大家介绍到这里,

结语

企业有权自主决定工龄工资的发放,这种形式的奖励对员工来说是一种很好的激励,虽然数额相对较小,但对企业的作用和意义不容忽视。现在,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工龄工资的上限。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用人单位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属于自主权,由用人单位依法自主确定。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实行工龄工资,以及具体的发放标准和方式。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十条 工人退休、 退职后, 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规定留城的知识青年,可以是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也可以是城镇应届中学毕业生。

我国农业生产水平还比较低,粮食还没有过关,对增加城镇和其他吃商品粮的人口,必须严加控制。因此,家居农村的退休、退职工人,应尽量回到农村安置,本人户口迁回农村的,也可以招收他们在农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退休、退职工人回农村后,其口粮由所在生产队供应。

招收退休、退职工人的子女,应当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安排。招收子女的具体办法,由省、市、自治区根据上述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与保险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

公务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十一条 工人退休、退职后,不要继续留在全民所有制单位。他们到城镇街道、农村社队后,街道组织和社队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街道、社队集体所有制单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职工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给一定的报酬, 但连同本人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在内, 不能超过本人在职时的标准工资。

对于单身在外地工作的工人,退休、退职后要求迁到家属所在地居住的,迁入地区应当准予落户。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