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打架后被刑事拘留,多久能获释?
2023-11-14 18:01:41 责编:小OO
文档


打架行为涉嫌犯罪时,刑事拘留期限在3到37日之间,行为人可能被释放,但被拘留并不一定无罪,只有证据不足或未构成犯罪才可能释放,否则机关将提请批捕,批捕后行为人不能释放,符合条件的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法律分析

如果打架的行为已经涉嫌了犯罪,这时候行为人就可能会被处以刑事拘留。根据相关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高期限为37日,最低的期限约为3日。因此,打架刑事拘留一般在3到37日之间,行为人就可能会被释放。需要注意的是,被处以刑事拘留的行为人,不一定能够无罪释放。如果经过机关的侦查,认为行为人确实可能构成犯罪的话,就会提请批捕。人民批准逮捕之后,行为人就不能够被释放。换句话说,只有打架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或者机关通过侦查工作,发现证据不足的话,才可能会释放行为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拓展延伸

被刑事拘留后,如何争取早日获释?

被刑事拘留后,争取早日获释是每个当事人的期望。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有几个关键步骤可以采取。首先,保持合作和遵守法律程序是至关重要的。与律师合作,提供所有相关证据和信息,以便他们能够为您制定最佳的辩护策略。其次,了解拘留期限和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积极寻求保释的可能性,例如提供担保人或支付保释金。此外,寻求专业法律援助,评估是否存在释放的合法理由,如缺乏证据或程序违规。最后,与律师密切合作,制定并执行一个有效的辩护策略,以争取早日获释。通过采取这些措施,您可以增加获释的机会,并尽早恢复自由。

结语

打架行为可能涉嫌犯罪,导致行为人被刑事拘留,拘留期限最高可达37日。然而,被拘留并不意味着无罪释放,机关如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将提请批捕,行为人则无法获释。只有当打架行为尚未构成犯罪或机关发现证据不足时,才有可能释放行为人。为争取早日获释,当事人应与律师合作、遵守法律程序,了解拘留期限和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寻求保释可能性,并与律师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通过这些措施,增加获释机会,早日恢复自由。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一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有人身危险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人员与犯罪有牵连的。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要求被监视居住人支付费用。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一节 拘 传 第七十 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讯问。

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百三十六条 达成和解的,机关应当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并由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员签名。

当事人中有未成年人的,未成年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成年亲属应当在场。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