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宣判通常不会通知被告人家属,除非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根据诉讼法规定,人民在决定开庭审判后需要进行一系列工作,包括确定合议庭成员、送达起诉书副本给被告人、通知人民开庭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等。对于公开审判的案件,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会在开庭前三天公布。
法律分析
在一般情况下,人民宣判是不会通知家属的。
除未成年人为被告人的以外所有刑事案件,开庭前,都不会通知被告人的家属。
但是根据诉讼法规定人民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二)将人民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
(四)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五)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拓展延伸
是否有义务通知家属判决结果
在判决结果公布后,通常没有明确的法律义务直接通知被告家属。然而,根据法律程序和程序公正原则,通常会将判决结果通过正式渠道(如公告、判决书)向相关当事人和公众公布。家属可以通过网站、公告栏、媒体报道等途径获取判决结果。此外,如果被告在审判过程中委任了辩护律师,律师通常会及时告知被告及其家属判决结果。家属也可以主动联系或律师了解案件进展。尽管没有明确通知家属的义务,但在程序公正和透明方面有一定的责任,确保当事人及其家属能够合理获取判决结果的信息。
结语
在判决结果公布后,通常没有明确的法律义务直接通知被告家属。然而,根据法律程序和程序公正原则,会通过正式渠道向相关当事人和公众公布判决结果。家属可通过网站、公告栏等途径获取判决结果,辩护律师也会及时告知被告及其家属。尽管无明确通知家属的义务,但在程序公正和透明方面有责任,确保当事人及家属合理获悉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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