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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是什么?
2023-09-29 08:42:24 责编:小OO
文档


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标准是根据违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以及非法经营的数量来确定的。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秩序和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的情节严重程度和非法经营的品种,需要进行量刑处理和认定。

法律分析

一、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根据《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

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为了保证按照上述规定发展对外贸易,国家要求进出口货物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对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可以免领许可证的以外还须申请进出口许可证。因此,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不允许进行伪造、变造。同时,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是针对特定进出口人的特定进出口贸易而使用的,不允许进行买卖。买卖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扰乱国家的对外贸易秩序,因此必须予以惩治。

国家针对商品经营的情况出台了一系列的和规定,涉及到犯罪嫌疑人利用违法的手段来进行非法经营的,是属于严重的破坏有关经济秩序的行为,是需要基于不同的情节严重程度来进行量刑处理,另外还需要根据非法经营的品种来认定。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包括非法经营数额或违法所得数额较高、非法经营卷烟数量较多、曾多次受过行政处罚并再次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等。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客体是市场秩序,侵犯了经营许可制度和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根据法律规定,伪造、买卖进出口原产地证明和进出口许可证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惩罚,以维护国家的对外贸易秩序。对于非法经营行为,法律会根据不同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量刑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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