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审判。所以基层是不可能做出死刑和无期徒刑判决的。中级人民就可以判决死刑,但是在判处死刑后需要经最高人民核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