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并不是正式的警务人员,辅警是指在机关聘用、委派或者使用其他形式,协助机关执行警务任务的人员。
主要开展的工作包括治安巡逻、交通疏导等警务辅助工作,并不具备执法权力和调查权力。辅警不属于公务员,不享受公务员待遇,而正式则是机关的执法人员,拥有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执法权力和调查权力。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试,须按照机关的规定佩戴制服和警徽,履行职责,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
加入辅警需要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3、无不良犯罪记录,无违法记录;
4、具有良好的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不适宜从事辅助警务工作的情形;
5、学历要求一般为高中或以上学历,但也有地方对学历无硬性要求。
综上所述,辅警是以志愿者身份协助机关开展治安防范和服务群众工作的人员,通常受过一定的培训,拥有一定的执勤权限,但是在法律上并不具备的权力和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条例》第三十
辅助警务人员的范围:机关可以聘请有关单位或者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专家学者、爱好事业的群众以及其他能够协助执行警务的人员为辅助警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