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慢特病门诊报销比例:
1、乡镇85%;
2、县级65%;
3、市级55%;
4、省级50%;
5、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6、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7、 二级医院搏小比例30%;
8、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9、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