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了货不付款不一定属于诈骗。一般情形下属于违约行为,是民事纠纷,另一方应承担继续支付、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但如果不付款的一方在购货时有诈骗目的,拒不付款的,数额达到三千元及以上的,可构成诈骗罪。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