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前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规定,当事人因对方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裁决难以执行时,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并在规定期限内起诉,否则财产保全将解除。采取诉前财产保全需满足条件:具有财产给付内容、情况紧急、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并需提供担保。
法律分析
可以在仲裁前向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6、如果是在仲裁期间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还应提交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要求协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函。
7、当事人应在申请财产保全后规定期限内起诉,否则将解除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前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裁决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并提供担保。如果申请有错误,申请人需要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具备给付内容、紧急情况、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以及提供担保等条件。如不提供担保,人民将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六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 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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