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不动产权证夫妻一人一本吗?
2023-09-29 12:13:58 责编:小OO
文档


一套房屋只有一本产权证,但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一、房产证编号是几位数字

房产证号码不是强制性的。普通房产证首页第一行的号码为房产证号码。房产证号是房管部门根据产权登记需要编制的房产证编号,便于产权查询和管理。如果当事人想知道房管局的房号,那就看房产证上的权字号码;如果想知道房产证本上的号码,就要看监管号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房产初始登记有哪些程序房产登记方式

房产初始登记具体的程序如下:

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登记申请书;

2、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等其它需要的材料;

3、受理申请,对于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有了产权证还要土地证吗

法律对于房屋的性质定性为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目前我国已经开始实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国土资源部分别于2014年11月和2016年1月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在上述文件实施前,房屋登记机关是房管局和土地管理局,分别负责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管理。所以之前的房屋买卖中,要分别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而根据目前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两项登记合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即可。如果因为某些历史原因,原房屋所有人只有产权证,没有土地证的,也可以在不提供土地证的情况下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但要依据当地当时的提供必要的材料来证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