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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宅基地被别人确权
2023-09-29 13:11:03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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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自己的宅基地被别人确权时,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或土地管理所提出处理申请,如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处理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后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一、土地确权证丢了去哪里补办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后,所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的,可以向农业委员会申请补办。属于原来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丢失的,则不需要补办,可以直接申请重新确权登记。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证补办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2、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4、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农村土地使用权争议的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即由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争议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争议的土地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签定书面协议,并送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调解解决。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向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先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调解人员署名并加盖调解机关的印章;

3、处理解决。当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但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作出处理决定;

4、行政复议解决。对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在性质上属于土地确权行为,即属于的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所以,如果当事人对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通过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5、行政诉讼解决。如果当事人对有关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由于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所以,当事人如果对的处理决定不服,也可以不经行政复议程序,直接向人民起诉。

综上所述,作为农户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进行确权登记,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反映。对于漏登、错登的农户进行土地确权,先到村登记,然后由乡镇进行汇总,待县确权办查明情况后,根据具体情况,对符合确权条件的,县确权办将统一安排时间,进行补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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