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3、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一、商标转让流程如何办理
商标转让流程按下述流程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包括异议申请、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有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
3、在打码窗口打收条形码;
4、在支付窗口支付转让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变更注册商标、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批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二、商标异议补正申请必备材料
(一)应提交的书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体要求
1、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件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
2、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
3、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被异议商标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4、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或盖章)。
5、异议人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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