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票据金额的大小写须一致、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票据的有效期间;票据的诉讼时效;以及票据的管辖等事项。票据纠纷的管辖为,票据支付地的人民或者被告住所地的。
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票据法》第九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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