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2021年7月16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