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