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男方贷款否属于共同债务,具体如下: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的,不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如的支出、赠与、请客实施行为支出的银行流水,可以向进行举证。对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或者一方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如下:
1、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生活用品、购置房屋、修缮房屋等所负债务;
3、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治病所负的债务;
4、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5、因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其他债务。
综上所述,属于婚后的财产和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虽然还贷是一方在还,但还的钱性质在法律上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其实是夫妻共同财产在还贷款,财产自然属于夫妻双方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