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执行裁定书没钱还怎么办
1、收到执行裁定书没钱还处理方法如下:
(1)被执行人没有钱,可以执行其他公司财产;
(2)如果也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会中止案件的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申请恢复执行。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二、对执行裁定书不服怎么办
1、若是当事人对执行裁定不服的话,可以在15日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
2、若是理由不成立的,人民就会裁定驳回,若是成立的,就会进行再次立案,若是在判决十日之内没有上诉,那么判决书就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