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个人所得税本人扣除比例100%和50%
2023-09-29 04:15:04 责编:小OO
文档


个人所得税本人扣除比例

首先有6项专项附加扣除,即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部分每年限额8万元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上述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4、首套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5、住房租金:最高每月定额扣除1500元6、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个人所得税房贷扣除比例

房贷扣除比例主要有两种扣除形式,第一种是夫妻双方分别扣除50%,第二种是夫妻个人扣除100%。在配偶信息栏目,选择无配偶,则个人扣除比例默认为100%。选择有配偶,需要新增配偶信息。这时候需要夫妻双方协商,如果只有一方达到扣税标准,那么可以一人扣除100%,在扣除比例选项选择“否”。如果两人都达到扣除标准,那么在扣除比例选择“是”,这样一来就夫妻双方各自扣除50%。

个人所得税贷款扣除比例

个人所得税贷款扣除比例有以下两种: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人所得税 子女扣除比例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扣除比例:目前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扣除比例主要为两种:100%:0和50%:01、100%:0:由其中一方按扣出标准的100%扣除;2、50%:0: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个人所得税扣除按什么比例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