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基于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做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是对原有内容的增加,删减或者修改,其他未变的内容如果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是继续有效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_萌说ノ挥肜投咝桃恢拢梢员涓投贤级ǖ哪谌荨1涓投贤Φ辈捎檬槊嫘问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