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住所登记义务,如因特殊原因需变更住所,应当在五日内向机关申报。如果未按照规定履行登记义务或者未按规定申报变更住所的,将面临警告、罚款等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被告人因事由变更住所的,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取保候审机关或者机关,并进行住所登记。未通知或者未登记的,取保候审机关或者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取保候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