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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2023-10-03 03:44:24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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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双方首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房子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可以将房产分割的问题交由判决。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即最后由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离婚时应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应怎样处理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分割该房产。这种情况就不需要区分房产证是登记了一方名字还是双方名字了,因为不论房产证怎么登记,夫妻双方都可以分割到自己父母出资份额所应占部分的房产份额。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分割方式如下:一、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子,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判决;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视为对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二、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的按揭房产,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判决;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婚后产权登记方用自己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就归产权登记方。三、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判决;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双方在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按份共有。

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离婚时该房产应该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关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婚姻法》第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夫妻一方为自己购买的保险,离婚时应不应作共同财产分割

1、婚前购买的保险应当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不予分割。

2、如果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是婚后取得,那么在无特殊的产权归属约定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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