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机关继续侦查是在原来侦查的基础上,继续寻找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人民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退回补充侦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对于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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