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释放的条件有: 1、不致再危害社会; 2、有特殊情况。是指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3、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 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在释放时应当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