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一般是当庭宣判,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参加离婚诉讼。如果其确有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由根据客观情况确认其是否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
1、提出离婚的一方向递交离婚诉讼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3、经审查,如果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则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5、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离婚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6、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
一、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以下五个阶段
(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
人民在收到离婚诉讼后会进行审查,审查之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
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
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
人民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
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三)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后可能产生两种结果:
1、经调解和好
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会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2、经调解协议离婚
如果当事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并加盖人民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通知到庭诉讼:在开庭三日前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开庭审理: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鉴定人等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五)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二、军属起诉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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