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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的构成条件有些什么
2023-10-03 00:52:22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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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才会构成行贿罪: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一、新刑法行贿罪数额是多少

行贿的数额标准在一万元以上就可以进行按照行贿罪立案;如果不满一万元的,但有谋取非法的利益或者向三人以上行贿、还有就是使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也可以直接由机构进行立案。

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以及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主要体现为: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向3人以上行贿的;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二、送钱给是什么罪

送钱给属于行贿罪。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行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4、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逢年过节送礼是行贿吗

认定行贿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即这种行为也构成行贿罪。

为了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这里所说的财物,与受贿罪中的财物相同。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上述行为须达到一定界限才能构成犯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关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实施这种行为,意图谋取不正当利益。

行贿罪,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鉴于在经济交往中,一些单位或个人不顾国家规定,采取对参与经济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财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这些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手段,为这些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大开方便之门,实行不公平的竞争,达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这种行为同定的行为具有同样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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