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军人离婚分以下两种情况:
1、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必须经军人同意,军人不同意,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良好,非军人一方无关紧要的,应当说服非军人一方,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者判决不得离婚;
2、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或者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无法维持的,经调解无效的,应当通过军人所在团以上政治机关做好军人思想工作,调解或者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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