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批捕还会到。
案子到,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批捕,涉嫌犯罪的也会到审判。不批捕的案子,只是不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对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机关可以将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在案件侦查终结后,依法移送审查起诉。不予批捕的情况:
1、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3、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不得批捕;
4、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5、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脏、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6、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7、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
8、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9、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
10、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对于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