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是不用得作出批捕决定的,可由机关自行决定。只有实行逮捕才需要获得或人民的批准。如果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具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等情形的,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