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去年因为涉嫌帮信罪被取保候审昨天打电话通知明天去被起诉了在开庭之前会不会被收押?
2023-10-04 09:03:03 责编:小OO
文档


取保候审与最终刑事结果无必然联系,可能被收押服刑。侦查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撤销立案或移送起诉。可决定不起诉或提起公诉,可作出无罪判决或适用缓刑。如果不适用缓刑,即使取保候审,仍可能被收押服刑。《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有特殊情况的人。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有可能还会被收押服刑的。

取保候审只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最后的结果没有必然的联系。

在当事人因不批准逮捕而被取保候审后,侦查机关仍应进行侦查,如果经侦查,确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侦查机关应撤销立案,当事人也就不会坐牢;如果侦查后仍认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会向移送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认为符合不起诉条件,可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从而也就不会坐牢;如果认为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会向提起公诉。

而在审理后,如果认为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的,则会作出无罪判决;如果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对当事人进行社区矫正,当事人也不会坐牢。如果在判刑时没有适用缓刑的,则当事人虽然被取保候审,但仍然会被收押服刑。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涉嫌帮派罪被起诉,开庭前是否会被收押?

在涉嫌帮派罪被起诉的情况下,开庭前是否会被收押取决于多个因素。首先,会根据案件的性质、证据的充分性以及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来评估是否需要对被告人采取拘留措施。如果被告人存在逃跑风险、证据销毁风险或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风险,可能会决定收押。其次,如果被告人能够提供担保人或具备稳定的工作和居住证明,可能会考虑取保候审。最后,如果被告人合作配合调查、无前科记录或有固定居所,可能会决定不收押。因此,具体是否会被收押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结语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最终结果一定会被收押服刑。侦查机关在取保候审后仍会进行侦查,若认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则撤销立案,当事人不会坐牢;若认定应追究刑事责任,则将移送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若认为不符合不起诉条件,可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也不会坐牢;若认为应追究刑事责任,则会提起公诉。审理后,若认定当事人不构成犯罪或适用缓刑条件,也不会坐牢。具体是否被收押取决于案件性质、证据充分性、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因此,是否被收押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零九条 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人民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于被取保候审人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的,可以监视居住。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机关在根据第一款的规定提请人民审查批准逮捕时,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说明理由。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出具委托书。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